戴姓夫妻帶著4個月大女嬰從中部回過中秋節,因老家房間不足,改住在屏東市某旅社,一家三口同床睡覺時,女嬰遭父母親擠壓窒息死亡,母親劉女,檢方緩起訴處分。父親戴男,屏東地院近日審結,犯罪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全案發生在2023年10月初,戴男夫妻育有4個月大的女兒,平日住在,中秋返鄉過節,因老家僅一間房,房間空間不足,戴男帶著妻女投宿屏東市某旅社。
判決指出,3人投宿房間僅一張床,一家三口睡在同一張床,女嬰睡在最裡面靠牆壁物床位,戴男睡在中間,戴妻睡在床的另一側,當天上午9時許,戴妻起床查看女兒,發現女兒呈趴睡頭朝側面牆壁姿勢,身體冰冷也沒有反應,趕緊叫老公起床,對女兒急救無效後,隨即騎機車帶著女兒到部立屏東醫院急診室求救,女嬰仍不治。
法醫解剖鑑定,女嬰的死因是睡覺時遭大人擠壓導致窒息死亡。全案依法移送,戴妻獲檢方緩起訴處分。
判決指出,戴男詳細交代案發經過,主動前往派出所相驗,符合自首要件,依規定減輕其刑。法官認為,戴男因照顧疏忽,沒有採取必要的隔離措施而與嬰兒同睡,導致女嬰因擠壓窒息不治,造成無可挽回憾事,考量其過失導致女兒至親骨肉死亡,內心承受巨大悲痛與課責,且犯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判過失致死罪,處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一天一千元。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