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尤其是毒駕撞死人事件頻傳,引爆民怨沸騰,行政院長才強硬表態稱,政府會以毒駕零容忍態度嚴厲執法。政府喊話沒多久,國內第一件因毒駕撞死人遭國民法官判處死刑的案件上訴二審,出現政府出資的法律扶助基金會指派了3名律師為被告辯護,讓被害家屬感受到二度傷害不說,政府一邊說要重懲、一邊以龐大律師團隊肇事者辯護,再度證明政府口中的「毒駕零容忍」,只是糊弄民眾的詐騙話術。
新北市警察局土城分局清水派出所所長於民國113年9月30日深夜執行攔查勤務時,遭持有毒品的陳嘉瑩開車衝撞、拖行後撞擊護欄身亡,根據法院的判決,陳嘉瑩因車上有毒品,為規避警方查緝,在馬路上高速蛇行,衝撞並拖行警員,在造成警員傷亡後,還駕車逃離現場,把肇事車輛棄置於停車場後,前往友人住處躲藏,通知其他友人前來接送。
由於陳嘉瑩開車衝撞、拖行員警、加上肇事後逃逸等行為,被形容是「殘酷虐殺」行為,檢方罕見對毒駕以殺人罪、而非過失致死或傷害致死罪名起訴,一審由國民法官組成的審判庭也刑法殺人罪、妨害公務、毒駕等罪名,判陳嘉瑩死刑,當時被害家屬才激動說:正義不會遲到,殺了人就是要償命。
不過,案件上訴高院後,15日開庭時,外界發現陳嘉瑩突然有了3名強大的辯護律師團。為推翻死刑判決,律師除主張,一審國民法官庭時勘驗現場影片,沒有記載逐字筆錄,應不具證據能力,且沒有進行死刑的量刑辯論,涉及人命可貴應嚴格審查,甚至請求對陳嘉瑩幼子進行鑑定,檢視死刑判決是否符合兒童權利公約之最佳利益。
陳嘉瑩的律師甚至在高院法庭上,批評一審法官像「鄉民」,勘驗荒腔走板,也強調「人命可貴」,國家要殺人就要守法。
高院法官聽完律師的論述後,向撞死劉宗鑫的陳嘉瑩說,「律師剛剛都說了,人命可貴」,希望她自己好好想一想自己的行為。
對於前往高院旁聽的被害人家屬,聽到律師的辯解,感覺像在傷口上被撒一大把鹽。劉宗鑫的父親便反問被告及律師「你們有尊重被害人的生命嗎?」直言每次開庭都是心力交瘁、痛苦萬分,他也質問律師「如果是你們小孩遇到這樣的事情呢?」劉宗鑫遺孀也說,孩子聽她唸故事書時說「我也想要有個爸爸 ,我很想爸爸。」被害人想問的是,誰來關注被害者小孩的最佳利益?
陳嘉瑩律師團的辯護言語不僅引發被害人傷痛,外界也發現,跟陳嘉瑩剛開始自費聘請的律師不同,高院出庭的3名律師都是法律扶助基金會指派,等於是國家花錢幫她打這起官司。
法扶律師是針對弱勢當事人遇到官司時,又無力負擔律師費的民眾,給予制度性援助,維護憲法保障的人民訴訟權等基本人權,協助弱勢民眾打官司、保障被告權益的初衷,本是法治國應有的態度。
法扶基金會的主要資金來源多來自政府編列預算,近幾年司法院每年都約編列15億預算供法扶使用,引發爭議的是資源是否合理配置,包括對被告與被害人的扶助比例是否失衡,一次指派3名律師為1名被告爭取權益,同樣引來被害家屬跟外界質疑,儘管法扶針對死刑案件,確實訂有可組律師團隊、不限指派一人協助辯護的規定,但看在老百姓眼中,對人民納稅錢的合理使用,又該如何衡量?
政府一方面喊要嚴懲毒駕者,一方面花大錢幫毒駕撞死人的被告請律師辯護,看在一般民眾、甚至被害家屬眼中,又是什麼感受?這就是當今政府口中所謂的毒駕零容忍真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