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退休老師「葉霸」葉春蓮去年大罷免期間,在國民黨縣黨部舉辦活動當面嗆,遭余姓、熊姓推拉出場。花蓮地方法院審理,認為會場是公眾場所,依強制罪分別判處拘役50天及30天,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去年3月2日國民黨縣黨部在中正體育館辦活動,立委傅崐萁在舞台上發表言論時,80歲的葉春蓮走到舞台前方嗆「傅崐萁請你不要再到處做壞事」,傅崐萁以麥克風表示「交給警察人員處理」等語,他的隨扈見沒有警察處理,引導葉春蓮到前排座位坐下。
葉春蓮坐下後,熊姓女黨工等人上前要求她離開,葉自行站起身說「不要碰我」,縣黨部余姓副主委及熊女等人以拉扯、推擠方式簇擁將葉推到體育館大門,熊女還張開雙手作勢不讓葉返回會場內。余則將葉拉到體育館大門前,後來熊女上前阻止,將余拉走,葉春蓮經其他人員勸導後自行離開。
全案審理時,熊姓女黨工坦承不諱,余坦言拉人,強調當天是縣黨部承租場地辦活動,葉春蓮沒有受邀,卻在舞台前耍賴,強調為了維護秩序才把葉拉出場外。
余的辯護人說,當天是國民黨內部為主活動,現場民眾都穿著背心或可辨識的衣物,雖然沒有落實完全管制,但是可以信賴來參加的人是花蓮縣黨部所屬社團,場內秩序由主辦單位負責,警力只負責場外維護秩序。
證人國民黨縣黨部主委盧新榮說,當時縣黨部辦理政策說明會,是對各鄉黨部人員及工作委員會進行政策說明,沒有對外開放,有要求到場的人簽到,但沒有落實查證身分。余當天負責交通、維持秩序,熊女是志工,沒有被分配工作。
承審法官勘查現場影片,認為活動雖由國民黨縣黨部主辦,但中正體育館是公開場所,沒有實質身分查核及入場管制,場外也有警力進駐。葉春蓮多次喊「不要碰我」,余姓副主委仍強拉她離開,依強制罪判處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熊女坦承犯行,後來有阻止余繼續拉人,判處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