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前年十月時任總統涉嫌下令國防部發射無人機挑釁案,首爾中央地院十二日宣判,六十五歲的尹錫悅一審被重判有期徒刑卅年。尹錫悅律師團隨即表示,將提起上訴。
該判決認定尹錫悅「一般利敵罪」與濫權妨害他人行使權利罪成立。和他同時被起訴的前國防部長金龍顯及前國軍防諜司令部司令呂寅兄,也分別被重判有期徒刑卅年及十五年。
根據該判決,尹錫悅等人為了製造日後宣布緊急戒嚴的藉口,前年十月下令無人機作戰司令部執行「平壤無人機投入作戰」,對北韓軍事挑釁,以激起北韓對南韓採取軍事行動,因此被判有罪。
院方指出,無法視該作戰為旨在因應北韓施放垃圾氣球的正當軍事行動,而是參雜和國安或國土防衛無關的私人目的。該作戰妨礙原本應在緊急情況下立即投入的軍事力量,並造成南韓的軍事機密在北韓曝光等情事,有損南韓的軍事利益。
院方還指出,被告為了營造緊急戒嚴的情勢,利用軍事作戰引誘北韓挑釁;身為總統及防長,理應只為了國土防衛等正當目的發動軍事作戰,但尹、金兩人違背南韓人民的期待;尹錫悅以為,為了自身政治利益可隨意行使統帥權及戒嚴權,並批准相關作戰,冤枉對該作戰真正目的絲毫不知情的人員。
尹錫悅的量刑和負責偵查本案的獨立檢察組的量刑建議相同,金龍顯的量刑則重於獨檢組的廿五年量刑建議。尹錫悅辯護律師團在宣判後指稱,若司法部門以這種方式編造牽強邏輯,將人貼上內亂與利敵標籤,未來必將付出代價。
尹錫悅涉嫌在前國務總理韓悳洙涉嫌內亂案做偽證案,五月廿八日一審被判無罪;尹錫悅涉嫌妨害拘留案二審四月廿九日宣判,上訴法院將他原本的五年有期徒刑增至七年,其律師團提起上訴至最高法院;他涉嫌內亂罪案二月十九日一審則被判處無期徒刑。他堅稱,自己前年十二月三日晚間至四日凌晨的「短命戒嚴」初衷是「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