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型態的「數位性侵害」案件連年增加,北市一名處理婦幼案件的陳姓警官指出,隨著交友軟體、聊天室的增加,網路性侵害案件也隨之攀升,以未滿十八歲的小男生、小女生為大宗,未成年因缺少警戒心,不但輕易答應對方的要求,甚至有被恐嚇取財或影像被散布到網路的風險。
女高中生小風(化名)與男友交往後,在對方言語攻勢及說服下,雙方在聊天室內裸聊,並談及性行為等私密議題,但兩人分手後,對方竟拿出影像威脅小風繼續交往,否則就將影像散布在網路上,小風的父母察覺女兒異狀,詢問後帶她報案。
/*.innity-apps-underlay-ad {z-index: 34 !important; }*/
.innity-apps-underlay-ad ~ .header {z-index: 35;}
.innity-apps-underlay-ad ~ .main-content .inline-ads { background: transparent;}
#eyeDiv ~ .footer{ position: relative; z-index: 2;} /* sizmek_underlay 投遞調整置底 z-index 權重 */
.article-content__abbr__text {display:inline-block;} /* to be remove */
googletag.cmd.push(function() { googletag.display(‘ads-inline’); });
小風難過地向警方表示,這是她第一次交男友,也認為對方是真愛,想為對方做些事,且認為這不是實際發生性關係,加上不懂得拒絕,男友又多次說服,讓她認為男女朋友就該要有親密行為,因此答應裸聊談性,卻成為噩夢的開始。
陳姓警官表示,網路性侵害多發生在未成年男女身上,許多人因為純粹情感驅使或不懂拒絕因此受害;他接觸的案例,有加害人將影像拿去賣,也有張貼在色情網站,更有拿影像向被害人恐嚇取財,也有詐騙集團以交友詐騙被害人金錢後,再以裸聊談性側錄的影像,威脅被害人拿錢贖回,形同二次傷害。
陳姓警官指出,網路性侵害案發生後,許多被害人因為年紀小,不懂如何找回公道,只有在家人或朋友發現情緒異狀,或學校社工介入後才吐露實情,更糟糕的是,有被害人原想吃虧了事,沒想到網路卻散布自己私密影像,被朋友告知時情緒差點崩潰,目前警方僅能鼓勵當事人,積極面對並勇於報案。
一名不具名社福專家表示,網愛與實體性關係相當不同,但並不表示網愛不存在遭強迫的情況,若性影像、私密照等把柄遭對方掌握,進而要求不得拒絕實體性愛或視訊自慰,是數位時代新型性侵害形式,應受到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