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的新竹游泳陳姓男子在社區對人妻小花(化名)授課,結束後陳竟在逃生空間討抱,盡管小花表明「不要不要,你有家庭,我有家庭,不用了」,陳男仍二度強抱並以胸口觸碰小花胸部,新竹地院審理終結,陳被依強制罪判刑,最終因與對方和解並賠償完畢,換得緩刑。
經查,陳男與小花兩人屬游泳教練與學員間關係,去年3月11日在新竹縣竹北市某社區內授課,晚間8時許授課結束後,陳等小花更衣完畢,一同徒步前往位社區2樓大樓電梯區域,且藉故向小花打招呼,並將對方引道進入電梯區域處逃生空間,表明欲以擁抱方式安慰小花,但對方表明「不要不要,你有家庭,我有家庭,不用了,謝謝老師」,陳仍伸手環抱小花,並以胸口觸碰其胸部。
小花見狀掙扎並以雙手將陳男推開,欲以左手推開門逃離逃生空間,但陳見狀竟徒手拉住小花右手,將對方拉回後,再次從正面擁抱,再以胸口觸碰小花左胸,藉此違反小花意願強制猥褻得逞。
檢警偵辦時陳男否認犯行,法官認為,陳為滿足一己私慾,無視小花拒絕與抵抗,仍強行擁抱對方,顯然不尊重他人性自主決定權及身體控制權,直到法院審理才坦承犯行,考量陳與對方達成和解且已給付完畢,審酌依強制猥褻罪判刑6月,緩刑2年,緩刑期間內付保護管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