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再動手,竟改用「半夜唱歌」報復!潘姓男子與及2名小孩同住,平時動輒怒罵、咆哮,甚至暴力相向,姪子為保護家人聲請。潘男得知法院禁止他家暴、騷擾後,竟深夜跑到屋外大聲唱歌,讓姪子一家無法入睡,法院認定構成騷擾,依違反保護令罪判刑2個月。
潘男平時遇到不順心的事,就對同住的姪子及2名小孩破口大罵,喝酒後更會大聲咆哮、怒摔桌椅,甚至出現暴力行為。姪子因無法立即搬離住處,又擔心自己與孩子安全,只好向警方求助。
警方協助姪子向南投地院聲請保護令,法院今年4月7日核發暫時保護令,命潘男不得對姪子及2名小孩實施家庭暴力或騷擾行為。
4月13日上午10時許,警方向潘男告知法院已核發保護令,並當面說明禁止事項,也警告若違反保護令,恐觸犯刑責,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
潘男得知後越想越氣,卻不敢再直接對姪子一家咆哮或動手。當晚他外出喝酒,竟想到「不讓你睡」的報復方式,接近午夜時跑到住家外大聲唱歌,而且持續唱不停,讓姪子與2名小孩無法安穩入睡。
姪子不堪其擾報警,指控潘男半夜在屋外唱歌騷擾全家,已違反法院核發的保護令。南投地檢署偵辦後認定潘男涉犯違反保護令罪,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南投地院審理認為,潘男明知保護令禁止騷擾,仍選擇在住所外大聲唱歌,且時間接近午夜,嚴重影響姪子及2名小孩的居住安寧,已屬騷擾行為,顯見法治觀念淡薄。
法院考量潘男犯後坦承犯行,仍認為行為確有不該,最後依違反保護令罪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