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防衛指揮部郭姓中士班長,去年6月到鳳山步校受訓時,因空包彈忘記繳回,擔心上繳會被責罵,趁受訓時挖洞埋起來,結果全程被其他同袍目擊,郭姓中士被依軍用武器或彈藥以外之軍用物品罪判刑6月,另宣告緩刑2年。
郭姓中士班長前年12月到鳳山步校受訓,隔年6月6日上午完成演練後,照規定應將手上的空包彈和彈匣繳回,結果郭男卻忘記繳回,他見一旁一起受訓的陳姓士官也忘記繳回空包彈,便要陳男將空包彈交給他,連同他手上的空包彈一起裝入彈匣回收袋內,僅回繳空彈匣。
事後郭男越想越不安,擔心私藏空包彈的行為曝光後恐會吃上刑責,但又不敢向上回報,於是跑到步訓部東山場野外鋼棚處,挖了一個洞將49枚空包彈埋進去,本以為神不知鬼不覺,沒想到挖洞時被同袍目擊,隨即被向上舉報。
高雄地院審理時,郭男坦承犯行,法官念他未持空包彈用於其他犯行,尚無嚴重危害軍事安全之虞,其敗壞軍紀之程度及影響均難認情節重大。
最終僅依侵占軍用武器或彈藥以外之軍用物品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另宣告緩刑2年,應向公庫支付10萬元,及接受法治教育3場次,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