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竹北市某國小黃姓桌球,多次對桌球隊員伸狼爪,不僅伸手進內褲抓屁股,甚至用手指撫摸私密處、搓胸部,共七名未滿十四歲的國小女童受害;惡行曝光後,家長氣憤拒絕和解。新竹地院依利用權勢故意對少年犯罪、對未滿十四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判四年八月,可上訴。
新竹縣教育局回應,該教練九月已終止聘用,通報各教育場域為不適用人員;十月發函給體育署,轉發給桌球協會,撤銷該教練C級教練證。
判決書指出,黃姓桌球教練專職在國小擔任約聘僱教練,訓練國小桌球隊女學員,二○二二年底到今年一月,他在桌球教室趁練球休息時,多次對未成年女學童伸狼爪,至少七名女童受害。
黃姓教練摸女學童屁股,要求坐在他大腿上,強行徒手伸入女學童內褲,以手指撫摸屁股、私密處,有女童被教練在樓梯間環抱,教練不顧女童掙扎,以手撫摸、搓揉女童胸部。
判決書指,黃男惡行直到今年初學童向家長告狀才曝光,七受害女童家長向竹北警分局報案,黃坦承不諱,且有醫院診斷證明書及學校性平會調查報告為證。
法官認為,教練明知女學童年幼、未滿十四歲,判斷力、自我保護能力及性自主決定能力尚未成熟,為滿足一己私慾,強制猥褻、性騷擾,造成年幼被害人身心受創,判黃姓教練四年八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