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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鹽綠能弊案陳啟昱未到羈押庭 法官發拘票

台鹽綠能弊案陳啟昱未到羈押庭 法官發拘票

檢調偵辦台鹽綠能公司光電弊案,懷疑高層與廠商共謀詐財,對台鹽前董事長等五人聲押禁見,卻全遭地院駁回,檢方提出抗告成功,發回地院更裁,台南地院因颱風順延至昨天開庭,但陳啟昱無故未到庭,法官開出拘票外,台南地檢署同步發出拘票,一旦拘提不到,將發布通緝。

台南地院昨天中午十一時起召開羈押庭,當時陳啟昱的委任律師有到庭,獨不見陳啟昱現身,律師多次聯繫陳未果且久候陳不到,只好硬著頭皮向法官表示「也聯絡不上陳」。

昨晚六時許,羈押庭一結束,確認陳無故不到,立即開出拘票。而前總經理蘇坤煌及合作廠商鴻暉國際科技負責人蘇俊仁羈押禁見,台綠前副總經理郭政瑋、晁暘開發負責人戴妤倩請回。

因陳啟昱家住高雄旗山,台南地院晚間發出電子公文給陳戶籍所在地的橋頭地檢署,囑託橋檢拘提陳到案。南檢也表示,開完羈押庭後,確定陳沒到,檢察官依法開拘票,請司法警察拘提陳,若拘提未獲,將依法發布通緝。

橋頭地檢署昨晚證實確有收到南院囑託拘提陳啟昱的電子公文,已經開立拘票,請旗山分局執行拘提中。

南檢上月廿二日指揮調查局搜索台綠總公司等十多處,訊後依證交法特別背信罪嫌、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對陳啟昱、蘇坤煌、郭政瑋、蘇俊仁及戴妤倩共五人聲押禁見。

台南地院聲押庭認為,台鹽綠能雖是台鹽轉投資成立的公司,但兩家公司應分別屬獨立公司法人,台綠並非證券交易法中所稱已發行有價證券公司,且檢方也未具體指出台綠不合哪些營業常規,不符合證券交易法。

檢方廿五日提抗告指出,陳啟昱、蘇坤煌犯案時分別為台鹽實業公司董事及經理人身分,而台鹽與台綠是上市公司與子公司關係,台鹽具實質控制權,且陳啟昱等人為達利益輸送或掏空公司目的,共謀設立鴻暉公司、及主導成立台綠公司,進而以台綠名義作不利益交易。

台鹽子公司台鹽綠能至今虧損上億,台鹽公司日前改派副總經理李杰翰代理董事長。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昨表示,台鹽綠能幫民進黨養一群寄生蟲,靜悄悄再改派台鹽綠能董事長,「國營事業賴友友集團已然成形」。

台鹽綠能前董座陳啟昱。本報資料照片
台鹽綠能前董座陳啟昱。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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