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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健身館遭撞會員不敢來?「館長」求償商譽損失100萬…遭駁回

台中健身館遭撞會員不敢來?「館長」求償商譽損失100萬…遭駁回

台中林姓健身教練不滿應徵失利,開小貨車衝撞「館長」位於北屯區的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林刑事經更一審撤銷改用毀損等罪輕判1年6月;健身館以林男行為引發網友在PTT討論,釀會員恐懼不敢上門,造成商譽受損求償100萬元,民事庭認為無理由,判處駁回,可上訴。

林男(30歲)去年到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應徵未果,傳臉書私訊給館長未獲回應,他心生不滿6月12日駕駛1輛小貨車猛踩油門,撞破健身館大門衝進去,造成現場玻璃、磁磚碎裂一地,嚇壞員工、會員,林刑事一、二審都被依殺人未遂罪判5年8月,更一審改依強制、毀損罪各判4月、1年2月。

陳之漢負責的征服者健身館公司2度對林男提民事損害賠償,其中就林男衝撞健身館,毀損大門、地磚部分,法院判林應給付13萬4075元確定。

但健身館認為,林的行為遭媒體大肆報導,並轉往PTT討論,有討論留言「警告意味濃重」、「你館長在亂講話啊、看你下次敢不敢、齁~~」、「最近避風頭還是先跟教練請假」、「先請假避風頭避免遭殃,太恐怖了。」造成會員請假、想加入的人望之卻步。

健身館說,林的行為造成他們商譽嚴重貶損,未來有意加入的會員恐懼會有如林的模仿犯,因此再對他求償100萬元。

林抗辯說,PTT留言多不知所云,或只是嘲笑他的行為,絕大多數內容根本與民眾對健身管服務無關,並無貶損其商譽的言論,況且留言帳號都是暱稱,無法得知是否真的健身管會員,另對方主張原本想加入者因此望之卻步,根本無從憑據,認為求償無理由。

台中地院查,健身館以網友2024年6月12日在PTT看板「〔問卦〕台中成吉思汗被撞門喔」的留言討論串,但根據留言,是網友認為近期先請假避免前往該健身館,並無提及要求退費或想離開,也沒有網友說原打算加入,因此事而改變意願。

中院認為,難推論健身館有何經濟上活動的可信賴性受到減損情形,認為健身館求償無理由,判處駁回。

林姓健身教練不滿應徵未果,竟開小貨車衝撞「館長」陳之漢位於北屯區的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圖/報系資料照
林姓健身教練不滿應徵未果,竟開小貨車衝撞「館長」陳之漢位於北屯區的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圖/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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