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防衛指揮部郭姓中士,去年六月到鳳山步校受訓時,因忘記繳回空包彈,擔心事後上繳會被責罵,異想天開挖洞埋藏,同袍全程目擊。憲兵指揮部高雄憲兵隊將郭移送高雄地檢署,高雄地方法院依侵占軍用武器或彈藥以外之軍用物品罪判郭六月得易科罰金之刑,緩刑二年。
郭姓中士前年十二月到鳳山步校受訓,隔年六月六日完訓後,按規定應將手上的空包彈和彈匣繳回,他卻忘了繳。郭見一旁一起受訓的陳姓士官也忘記繳回,便要陳將空包彈交給他,連同自己手上的空包彈一起裝入彈匣回收袋內,僅回繳空彈匣。
事後郭越想越不安,擔心私藏空包彈的行為曝光後會吃上刑責,但又不敢向上呈報,索性跑到步訓部東山教練場野外鋼棚處,挖洞將四十九枚空包彈埋進土中。郭以為神不知鬼不覺,沒想到被同袍目擊,向上舉報。
高雄地院審理時,郭坦承犯行,法官念及他未持空包彈用於其他犯行,無嚴重危害軍事安全之虞,未敗壞軍紀或造成其他影響,僅依侵占軍用武器或彈藥以外的軍用物品罪判刑六月,得易科罰金。
雄院認為郭經數次偵、審,應已知警惕,無再犯之虞,宣告緩刑二年,支付公庫十萬元,並接受三場法治教育。